刑事
湖南骄阳律师事务所自成立以来坚持和重视刑事业务这一项传统法律业务的办理,并据此积累了社会广泛的认可。
随着法治的不断健全,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制度的正式确立,刑辩律师已不再是走过场的角色,已成为不可或缺的一环,同时,随着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的推进,民众整个法治意识的不段提高,企、事业单位刑事法律风险体系的建立,企业家及高级管理人员刑事风险的防控,新型企业商业模式的刑事法律风险论证需求也将越来越旺盛。
2018年,为进一步提升刑事业务承办能力,本所积极倡导“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的刑事业务发展之道,将原刑事辩护部升级为刑事业务部,由本所副主任龙赤卫律师担任刑事业务部负责人。龙赤卫律师连续多年在北京大学法学院“刑事辩护高级研修班”学习,师从我国权威法学家陈兴良、陈瑞华、王新等教授,积极引进刑事前沿经验和资料,并初步构建了全国大部分地区的刑事专业协作和交流平台,不仅有效提升了本所刑事业务承办能力和水平,也进一步提升了刑事业务“一站式”服务能力。
近年来,本所刑事业务范围也进一步扩张,已在涉案合规、企业家及高级管理人员刑事风险防控以及企业风险评估与控制方面作出有益尝试;也陆续承办了一批在湖南省内乃至全国都较有影响的案件,多起案件不起诉或者无罪意见被采纳,辩护能力进一步赢得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
本所刑事业务已建立了完善的业务协作及案情分析讨论流程,建立了统筹安排实、分工协作、行责任到人的工作模式,能最大程度上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主要业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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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业绩
1. 湘西自治州原州长杜某某受贿案;
2. 湖南省工行原副行长王某某受贿案;
3. 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常务副院长唐某某受贿案;
4. 博云新材公司董事长蒋某某受罪、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国有资产案;
5.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副局长尹某某滥用职权、受贿案;
6. 唐某某故意杀人案(被誉为湖南版“辛普森”杀妻案,最终获无罪);
7. 益阳市黄某等32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系列案(湖南省检察院、湖南省公安厅督办);
8. 益阳市刘某等22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系列案(湖南省检察院、湖南省公安厅督办);
9. 易某某、陈某某恶势力案(岳阳市政法委督办);
10. 长沙某“养老公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金额18亿);
11. 衡阳市公安局侦办的刘某4.6亿特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有望获不起诉);
12. 长沙传销组织成员林XX等十人非法拘禁致人罪死亡案(被告人最终获缓刑);
13. 梁某某等119人涉嫌特大诈骗案;
服务对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家属;刑事案件被害人、自诉人;各类民营企业、经营实体;事业单位、公职人员;刑事申诉与国家赔偿案件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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