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与资产管理
湖南骄阳律师事务所自1984年建所以来,一直为金融机构提供法律服务;又于2008年组建金融法律事务部,提供更为高效、专业、精准的服务,已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为客户处理湖南省金融行业的各类型金融服务项目。
本所与中、农、工、建、交等13家主要全国性银行、长沙银行、东方、长城、信达、华融、中国银河、湖南财信、长沙湘江、浙商资产等资产管理公司、湖南省担保集团、长银五八消费金融公司等公司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因服务高效、专业、精准,客户数量逐年稳步上升。
本所已代理公司融资类案件100余件,个人融资类案件1000余件,小额类贷款案件300余件。近年,代理的相关诉讼案件标的达60余亿元,已完成二十余亿元不良资产的处置和回收。
本所律师参与编写《担保合同实务指南》、《担保合同案例评析》(由国家知识产权出版社出版)等书,是部分律师、法官、法律院校师生等人员学习担保知识、办理金融案件的重要参考用书。
部门负责人周小潮律师,具有二十余年银行法律合规及风险管理、资产保全从业经验,曾任大型国有商业银行湖南省分行法律合规部法律顾问、营业部资产保全部负责人、信贷审批委员会委员、信贷监控部副总经理、内控合规部法律顾问等职,三次被长沙仲裁委员会评为优秀仲裁员。
主要业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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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业绩
1、建设银行湖南省分行与浏阳河国际名酒城、浏阳河酒业、浏阳河实业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
2、建设银行湖南省分行营业部与湖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湖南省高速集团合同纠纷案;
3、交通银行郴州分行与郴州金贵银业、三曦矿业、金江房地产、曹永贵、许丽金融借款纠纷案;
4、渤海银行长沙分行与中城富通置业、中城富通商贸、唐友龙、李建湘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
5、进出口银行湖南省分行与宇腾有色金属、谢志刚、李红艳、谢志强、喻美菊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
6、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长沙新世界大饭店债权纠纷案;
7、东方资产管理湖南省分公司与郴州康元金属制品债权纠纷案;
8、长沙湘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湖南凯旋长潭西线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
9、省融资担保集团与省钻石融资担保、省华银鑫信用担保追偿权纠纷案;
10、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湖南省分公司与长沙瑞盛实业债权纠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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